來源:保定日報發布者:時間:2020-07-09 09:22
□本報記者 李忻遙
7月8日,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就我市廣泛引導和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工作答記者問。
問: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主要從哪幾個方面開展?
答:社會組織主要從產業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易地扶貧搬遷等五個方面入手開展工作。
在產業扶貧方面,引導各地社會組織發揮行業優勢和專業特長,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因地制宜加快發展特色種植業、林果業、家庭手工業和鄉村旅游等產業;圍繞市場需求,通過代銷、委托加工、包銷等方式,在貧困村建立扶貧車間,發展家庭手工業,帶動貧困戶就地穩定就業。
在教育扶貧方面,動員教育類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扶貧助學等項目,積極幫助貧困地區改善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普通高中的教學和生活設施;幫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學習掌握職業技能和致富技術,增強就業能力。科技服務類社會組織深入貧困地區開展扶貧支教,提高貧困地區專業技術人才能力和水平。
在健康扶貧方面,號召醫療衛生類社會組織積極發揮技術專長,通過開展巡回醫療、送藥下鄉、免費體檢等扶貧活動,幫助貧困群眾及時解決病痛;通過捐贈醫療器械設備,幫助鄉村衛生院、衛生所改善醫療條件和基層設施,提高貧困地區醫療服務能力。
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面,市、縣級社會組織通過發揮專項建設規劃、心理疏導、關系調適等方面優勢,幫助搬遷群眾發展生產、促進就業,促進搬遷群眾融合適應,提高脫貧能力。
同時,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產業信息匯集、行業資源聚集、專業人才密集等優勢,助推勞務輸出就業扶貧;助力貧困地區水利交通建設、危房改造、文化建設等;參與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評估,為開展精準扶貧工作提出政策建議。
問: 市民政部門在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市民政局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大力開展“京津冀保社會組織跟黨走——助力脫貧攻堅行動”,采取“多只手拉一只手”的方式進行幫扶,有效引導各地社會組織多層次、廣領域、全方位對接幫扶。
今年以來,市民政局積極與市扶貧辦溝通協調,在9個貧困縣中篩選了173個脫貧項目,為各地社會組織對接提供方便,實現點對點對接、精準對接;主動到北京市民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就社會組織助力脫貧攻堅工作進行有效對接;積極主動向省民政廳匯報我市脫貧工作,努力爭取省級社會組織更大的支持和幫助;動員全市有愛心、有實力的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工作,目前市縣參與扶貧的社會組織達到134家,資助項目145個,資助資金378萬元,受益人數1.77萬人;以市民政局名義下發《關于動員社會組織開展對口幫扶工作的通知》,各縣(市、區)按照工作要求,積極組織所屬社會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幫扶活動。
問: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行為?
答:打贏脫貧攻堅戰是政治任務,參與脫貧攻堅的社會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不忘扶貧初心、牢記扶貧使命,講政治、真扶貧、扶真貧;要加強自律,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尤其以扶貧為主要業務的社會組織,嚴禁打著扶貧旗號從事與扶貧無關的活動,募集的資金、取得的收益應用于扶貧并公告公示。
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一方面,對假借扶貧名義牟利斂財,違法募集、套取資金等行為要嚴肅予以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堅決予以打擊。另一方面,加強工作指導,引導社會組織按照上級部署,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做到精準扶貧。
市民政部門將積極發揮登記管理機關職能,將社會組織利用脫貧攻堅名義違規活動、借機斂財的違法行為作為日常執法檢查工作的重點,并同扶貧辦加強聯系、密切配合。
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希望行業管理部門和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把規范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行為作為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作出制度性安排。
問:在促進全市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中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為落實好省“兩辦”通知精神,市民政局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義下發了《關于促進全市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十七條措施》,對促進我市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提出具體標準和要求。
進一步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結構。指導全市大力發展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降低準入門檻,鼓勵城鄉社區加快發展為民服務、養老照護、公益慈善、促進和諧、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類型社區社會組織。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優化服務,在項目論證、場地勘驗、開辦資金等方面簡化程序,限時核準審批。對達不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實施備案和管理。鼓勵在街道(鄉鎮)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整合力量,協調各方,有效利用資源,最大限度發揮服務社區、服務群眾的功能。
重點打造品牌社會組織。以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為抓手,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組織機構健全、班子領導能力強、思想理念超前、有培育發展空間的社會組織,開展品牌創建活動,每年市級打造10家以上社會公信力強、在全省有較高知名度的社會組織。
建立社會組織孵化體系。按照政府提供辦公場地、委托社會組織運營的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引入社會資金等方式提供資金保障,今年市級要建設一家社會組織孵化中心。依托中心向入駐的初創社會組織提供為期1年的免費辦公場地支持和專業化服務,以嚴格規范的管理帶動入駐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以黨建為引領推動社會組織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新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要堅持“三個同步”跟進組建黨組織,即社會組織登記時,同步采集黨組織和員工黨員信息;年檢時,同步檢查黨建工作;評估時,同步將黨建工作作為重要指標,指導推動黨組織組建工作。
此外,十七條措施還在人才培養、黨建機制、風險防控、監督手段、民主協商等方面進行規范完善,對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提供政策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