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1-08-11 08:45
本報訊(記者陸征 通訊員李季桐)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2021年穩崗返還工作正式啟動。8月10日,我市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第一批111家企業公示結束,穩崗返還資金已發放到企業賬戶,返還資金267萬余元。
據了解,為進一步落實“六穩”“六保”任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今年我市繼續以最高標準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裁員率標準由去年的4.5%放寬至6%,讓更多的企業可以享受政策補貼,同時,將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納入返還范圍,實現了企業主體全覆蓋。今年穩崗返還工作大力推行“免申即享”“免跑即領”“免證即辦”的經辦模式,即采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后臺數據比對方式,核實企業享受政策條件,免除證明材料,精準向符合條件企業發放穩崗返還資金,不斷提升企業的獲得感,助力企業紓困穩崗。
據了解,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參保企業2020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6%,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同時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采用參保單位承諾形式),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
嚴重失信參保單位(以“信用河北”網站的“受懲黑名單”和“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為準)、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僵尸企業”(以發改等相關部門提供的企業名單為準)不宜發放穩崗返還。
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職工生活補助、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返還標準上,我市統籌區內大型企業按本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本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參保企業的劃型按照2020年度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的劃型結果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按本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年欠費和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