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3-05-25 09:41
□廖衛(wèi)芳
眼下,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市民去到餐館、電影院、超市、車站、圖書館等公共場所已成為一種生活常態(tài)。按說,每一位市民都應(yīng)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的一些文明公約,不大聲喧嘩就是其中之一。
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有的人竟不分場合,在公共場所時也毫無顧忌,想高聲喧嘩就高聲喧嘩,想哈哈大笑就哈哈大笑,根本不管旁人的感受。其實,在很多公共場所都有“請不要大聲喧嘩”等文明提示語,但是有的人卻無視提示,依舊我行我素。可以說,這既是缺乏公共意識的一種體現(xiàn),也是對他人不尊重的一種表現(xiàn)。
再說,公共場所大聲喧嘩看似是一件小事,但卻直接反映了一個人的文明素養(yǎng)。無節(jié)制甚至有意識地制造噪音,其實就是把個人樂趣建立在別人的煩惱之上,既是對公共空間的侵擾,也是對他人聽覺的污染,更是對他人權(quán)益的侵犯。
在公共場所里,如果人人都能學(xué)會換位思考,都能站在他人的角度著想,多些自律,少些放任,多些尊重,少些傲慢,那么,就能自覺做到不高聲喧嘩,就能在公共場所里文明、和諧、禮貌地相處,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沖突、怒懟就自然會越來越少。
簡言之,公共場所“不喧嘩”也是一種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