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3-08-01 08:27
作為一種金融產品,保險有著其自身獨特的“時間表”。如果把握好其中的“關鍵時間點”,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不必要的損失。那么,保險的四個“關鍵期”是指什么呢?
猶豫期:當投保人收到保險合同后,在規定時間內,若不接受保險合同中的相關內容,可以撤回投保請求,退回全部保費。猶豫期一般為10-20天,但并不是每份保險產品都有,需仔細看合同條款,一般長險有,短險沒有。
等待期:又叫保險觀察期,是指自被保險人獲得被保資格之日起計算的一段時間,經過該段時間后,保險人才對被保險人因疾病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承擔保險責任。在此期間,盡管保險合同已經生效,被保險人已獲得被保資格,但保險人并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義務。一般壽險或重疾險的等待期在90天或者180天,醫療險的等待期通常在30天,意外傷害險則沒有等待期。
寬限期:若投保人未按時續交保費,保險公司將給予投保人一段時間的寬限期限。只要在寬限期內,及時補繳,合同依然生效;但在寬限期內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雖會承擔責任,卻會扣除相關費用。一般情況下,寬限期為60天。
復效期:從寬限期失效日起算,一般有兩年時間,兩年時間內,若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對恢復保險合同決定達成一致,則可以在補繳拖欠費用的基礎上保持保險單生效狀態。若逾期超過兩年,該保單將永久失效。
保榭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