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日報作者:時間:2024-01-15 08:04
□保定日報記者 張 潔 通 訊 員 董 軍
數字保定建設持續深化,位列全省第一梯隊;央企在保設立三級子公司20家,增長數量為近五年最多;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連續九年位居全省第一……回望2023年,我市創新驅動發展釋放新活力,協同發展邁出新步伐,現代化產業體系實現新提升。
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法治支撐,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去年以來,保定市法院系統充分發揮法院審判職能作用,優化涉企服務,創新工作機制,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激活發展“一池春水”。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為623家重點企業量身定制了“一企一策”服務包,通過執行和解、“活封”“活扣”等執行方式,對201家企業暫緩強制措施,為企業釋放資金2.36億余元,幫助130家企業紓難解困、恢復發展。
引入“臨時管理人”機制,千方百計保市場主體
2023年11月28日,在安國某藥業公司,工人們正在車間內忙著分揀藥材,為客戶趕制訂單。很難想到,這是一家之前險些被拍賣的企業。目前,該企業月營業額近300萬元,已清償到期債務600余萬元。“太感謝法院的工作人員了,是他們千方百計想辦法幫我們渡過了難關。”公司負責人馬某某說。
此前,該公司拖欠了470余名供貨商貨款1800余萬元。安國市人民法院在辦理拖欠貨款系列執行案中,了解到公司規模雖小,但產品市場銷量很好,只因對外債權無法及時回籠,才導致現金流暫時出現斷裂。如按照傳統方式執行,簡單地將原材料、廠房設備等查封拍賣,很可能導致企業倒閉、工人失業,也無法清償全部債權。
立足于實現債權人利益、助力被執行企業擺脫困境,該法院在執行程序中積極引入“臨時管理人”機制,即參照破產預重整制度,引入第三方會計公司作為“臨時管理人”接管公司財務,監管企業日常運營。在“法院+債權人+第三方+公司”的模式下,安國市人民法院以催收企業賬款為基礎,預留出企業運營資本,將利潤分期償還債權人貨款,促成了大部分供應商順利與企業達成分期還款協議,不再要求拍賣企業資產。
“臨時管理人”機制大大保障了債權人的權益,實現了企業資金不斷流、企業不破產、生產不停止、工人不下崗、債務得清償的多重效果。去年5月,安國市人民法院的“臨時管理人”機制被最高院評為人民法院能動司法(執行)典型案例。
在此基礎上,安國市人民法院總結經驗,秉持“一案一研判、一案一策略”理念,在其他執行案件中,逐步深化“臨時管理人”機制,陸續幫扶3家企業盤活,涉及個體商戶600余家,最大限度降低傳統執行措施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不利影響、最大限度維護企業健康發展。同時,全市兩級法院積極引入臨時管理人機制,已篩選出14家企業擬引入臨時管理人機制。目前,該機制已納入保定市微改革項目并在全市推廣。
助企及時修復信用,強化正向激勵作用
前不久,在望都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涉事的某商貿公司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之前的執行信用懲戒措施對公司行政審批、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融資貸款等造成了影響。得知該商貿公司困難后,望都縣人民法院制作了保定市首份《信用修復證明書》,為企業填補了信用“缺口”,幫助企業穩定了發展信心。
據介紹,《信用修復證明》是由法院向已履行完畢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明確顯示被執行人已履行完畢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解除對被執行人采取的失信懲戒措施,并屏蔽被執行人相關信息,使被執行人信用在本案中得以修復。擁有信用修復證明后,相關單位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再因執行案件對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通過對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正向激勵,及時幫助企業修復信用,是保定法院依法制裁失信、鼓勵誠信,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
接續努力,保定兩級法院將繼續積極探索信用修復制度,充分發揮司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能作用,幫助和鼓勵更多的失信企業重塑誠信意識和守信底線,不斷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努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設立金融法庭,護航金融市場良性發展
近期,保定金融法庭在審理某融資擔保公司追償權糾紛系列案件時發現,某融資擔保公司運營不規范,給金融消費信貸安全帶來風險。
為此,保定金融法庭及時向蓮池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對相關擔保公司的檢查,防范金融風險。隨后,蓮池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針對司法建議,對該融資擔保公司進行了專項督導、提示風險,要求轄區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各項環節嚴格把關,引導企業規范運營,及時消除了風險隱患。
保定金融法庭于2023年9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集中管轄市內六區金融民商事一審案件。蓮池區人民法院院長郭山介紹:“金融法庭著力突出調研服務機制,在審判實踐中注重發現金融領域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及時研判、總結經驗,與金融監管部門形成合力,以司法建議的方式向有關單位指出存在的風險隱患。”
穩金融、聚效能,自實現集中管轄以來,截至目前,保定金融法庭共審理一審金融案件2839件,審結2403件,為人民群眾、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司法服務,促進了金融市場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