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日報作者:時間:2024-04-06 11:22
保定市人民政府關于《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草案)》的說明
保定市體育局黨組書記 羅鳴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政府委托,現就《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草案)》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保定市成為全國唯一獲得“奧運冠軍之城”和“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兩項殊榮的城市。為了更好地促進全民健身活動開展,保障公民參加健身活動的合法權益,提高公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進一步提升“奧運冠軍之城”和“全國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建設水平,有必要根據2022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國務院《全民健身條例》、《河北省全民健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
二、起草過程
我們高度重視《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起草工作,在2022年即正式啟動《條例》起草工作。一是市體育局從相關處室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立法專班。二是積極與河北大學法學院對接,借助“外腦”,充實力量。三是全面收集全民健身立法資料,夯實工作基礎。四是廣泛聽取基層意見和建議,2022年12月市體育局向各縣(市、區)體育主管部門印發《關于<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立法征求意見的通知》,進行立法意見征求。五是進行充分論證,2023年3月初,在完成《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草案)》初稿后,市體育局充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數次赴縣(市、區)開展實地調研、組織召開體育社會組織咨詢會,在此基礎上,反復論證、十易其稿,最終完成《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征求意見稿),并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向社會公開征求修改意見建議工作。六是市司法局對《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草案)》進行審查,進一步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形成討論稿。七是市人大多次組織召開推進座談會,并組織赴保定市有關縣(市、區)和外地開展了《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草案)》立法調研,學習先進地區立法先進經驗。
三、框架內容
《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草案)》由6章組成,分別是總則、全民健身活動、全民健身設施、全民健身服務和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共計58條。
作為一項實施性地方立法,《條例(草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國務院《全民健身條例》、《河北省全民健身條例》等上位法的規定予以全面落實并做到細化具化,極大地提高了全民健身相關法律規定的實施性。同時,《條例(草案)》在借鑒經驗、立足實際的基礎上,增加了為數不少的創設性條款,做到了有特色、可操作。
《條例(草案)》的特色制度設計主要包括:
(一)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有關組織的職責予以全面規定。對全民健身而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有關組織職責的明確是關鍵所在。《條例(草案)》對各級政府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對體育、發改、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社、住建、自規、農業農村、文旅、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社會團體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
(二)資金保障問題予以系統規定。資金保障是發展全民健身事業的物質基礎所在。《條例(草案)》對此進行了專門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增加對全民健身事業的投入。同時,《條例(草案)》還規定,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社會力量通過參與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投資建設全民健身場地和設施、舉辦或者贊助全民健身活動、為全民健身提供產品和服務等多種方式助力全民健身事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全民健身事業提供捐贈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三)對評估評價與監測監督制度進行創新規定。作為一部“促進型”立法,相關規定的落地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考核評價制度的科學設計。《條例(草案)》對此作了創新規定。第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績效評估制度,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各相關部門、縣(市、區)全民健身工作績效進行評價。第二,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統計監測制度,完善公眾全民健身服務滿意度考評體系,建立全民健身第三方監督機制,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渠道。第三,體育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全民健身實施計劃開展年度評估,將評估結果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社會公布。第四,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學校體育工作作為評價、考核學校工作的基本內容,定期對學校體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四、下步工作
我們將建立長期協調機制,定期召開推進《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會議,明確責任,加強考核,確保《保定市全民健身條例》各項要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