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4-04-19 09:54
保定晚報訊(記者張倩 任奕葳)近日,市民曹女士向記者求助,說起她的經歷,“我因工傷,需要經常住院,去年住院期間出門買東西,恰巧被工傷部門查住。”79歲的曹女士因此非常愧疚,不知會為自己帶來什么影響。
曹女士告訴記者,她年輕時因工作導致輕度二硫化碳中毒,被認定為工傷。“我年紀大了之后身體越來越不好,需要經常住院。每次我都是按照工傷報銷的要求和流程,在工傷定點醫院中選擇一家住院。”曹女士說,經過綜合考慮她選擇經常到一家私立醫院住院治療,長期以來,一直比較穩定,那里的醫護人員也了解她的身體情況。“可是去年9月份,我在那家醫院住院的時候,就因為出門買東西犯錯了。”曹女士說話的聲音中夾雜著幾分委屈。
曹女士回憶說:“那是一個中午,我突然感覺肚子有點不舒服,不巧的是沒有衛生紙了。于是我輸完液著急忙慌地跑出去買衛生紙。回來之后,病友告訴我工傷部門來查過,剛好查到我沒在病房。”聽說護士當時也在找她,曹女士一直很忐忑不安。過了沒多久,醫院就通知曹女士讓她出院,而且自那之后,她再向這家醫院申請住院時被拒絕。
曹女士很不理解,對記者訴苦道:“我后來還到另外一家私立醫院申請住院,那個醫院也回復我說申請沒通過。我心里特別難受,我犯了錯我愿意誠心認錯,只是我也沒想到出門買東西,竟然會惹出這么大的麻煩,你們能不能幫我說明情況,看看我這樣的情況怎么辦,該怎么挽回?”
隨后,記者聯系了我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工傷待遇審核部門。工作人員聽到曹女士的情況后,耐心做出了解釋:“根據要求,住院期間患者是不能隨意進出醫院的,一般情況下如果患者有必須短暫離開的需求,需要經過醫護人員的同意,并開具‘假條’等證明,這也是對患者和醫院雙方負責。這位同志的情況經我們了解,確實如她所說,在住院期間被專門負責稽查核實的工作人員查到沒在醫院,且沒有任何‘假條’等能夠說明情況的證明。”工作人員還表示,“一般工傷住院都是病情較為嚴重的,像這位同志本來就身體不好,住院期間不經醫生同意隨意離開醫院,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我們在對醫院進行監管的同時,也是為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考慮。就這位同志的情況,只要是定點醫院中的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院,她可以隨時申請住院,我們會很快通過申請的。”
記者將此回復告知曹女士,曹女士表示她已知曉,會根據規定申請住院,并對記者表達謝意,“幸虧你們幫我問了問,幫我解決了大問題,太謝謝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