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日報作者:時間:2024-12-06 11:22
保定日報訊(記者楊虎 見習記者段戀)12月5日,記者從我市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保定市城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11月28日經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將于12月30日正式實施?!稐l例》的出臺標志我市城市更新工作進入法治化發展新階段。
“城市更新”立法,是提升城市品質、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有力保障。據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的制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推進現代化品質生活之城高質量發展為目標,聚焦規范城市更新活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彰顯城市文化特色、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實際,加強制度設計。該《條例》共六章四十四條,明確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和各方職責,規定城市更新規劃和計劃、城市更新實施、城市更新保障、城市更新監督管理等內容。
《條例》注重立足實際,突出保定特色。第二條根據我市實際對城市更新內容進行界定,第三條明確城市更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定位,堅持歷史文化保護和傳承,堅持生產、生活、生態合理布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遵循政府統籌、市場運作,規劃引領、分類實施,量力而行、穩妥推進,公益優先、綠色低碳,利益平衡、法治保障,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則。
《條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城市更新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的工作,需要相關部門協同發力,需要完善的工作機制。第四條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更新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決定城市更新相關重大事項,并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的職責。第五條確定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是市城市更新工作主管部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明確具體部門主管城市更新工作,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推進城市更新工作。
《條例》規定涉及單一物業權利人、涉及多個物業權利人城市更新項目的實施主體,對因維護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確需實施的城市更新項目,無法確定實施主體的情形也進行了規定,有利于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城市更新活動。第十七條、十八條規定更新項目實施方案的內容、審查程序,搬遷安置協議的簽訂等內容,第十九條至二十二條規定各類城市更新活動的要求,有助于保障更新項目實施。
《條例》彰顯民生理念,注重文化傳承。規定在實施城中村、老舊小區更新改造時,應當統籌考慮群眾意愿、規劃布局、安全隱患等因素,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設施有機嵌入社區、公共服務項目延伸覆蓋社區,加強養老、托育、家政、快遞等便民服務設施建設,改善居住條件。《條例》明確在更新項目實施中堅持生產、生活、生態合理布局,規定在城市更新活動中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等的保護和活化利用,保持老城格局和街巷肌理,彰顯和延續地方歷史文化特色。
為破解城市更新政府投資多、財政壓力大的難題,《條例》鼓勵通過設立城市更新基金、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鼓勵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稐l例》從建筑標準、建筑用途變更、土地用途兼容、國有建設用地配置方式、存量用地、彈性年期等方面明確對城市更新活動的政策支持,保障城市更新活動順利進行。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的出臺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該局將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引領,強化城市更新規劃統籌;以建立協調機制為支撐,強化城市更新組織保障;以創新改革制度機制,強化城市更新政策支撐;以提升精細建管能力,強化城市更新存量提檔升級;以激活多元主體活力,強化城市更新資金保障。
發布會上,相關單位負責人還就《條例》出臺后如何有效執行等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