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1-01-05 10:22
本報訊(記者耿靜 通訊員高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作為一名駕駛人應時刻繃緊這根弦,酒駕危害不分年齡,堅決不能觸碰酒駕這一違法行為。但還是有個別駕駛人知法犯法,近日一名年近六旬男子就以身試法。
2020年12月30日晚,公安交警高陽大隊民警在高陽縣津保南線至魏家莊村路段進行交通違法集中治理。21時30分左右,一輛黃色小型轎車經過卡點,執勤交警對該車輛例行檢查時,駕駛人拒不接受檢查,還不停地抱拳“求照顧”。
經過反復溝通,該車駕駛人這才將車門打開說道:“我將車原路返回,我哪都不去了行嗎?我知道錯了,但我這個歲數再考駕駛本太難了,你們照顧照顧我這個老頭。”
詢問過程中得知,駕駛人苑某某1962年生人,已近60歲了。因其拒不配合酒精測酒儀檢測,執勤交警將其帶到醫院進行血液檢測。經檢測,該駕駛人苑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1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苑某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違法行為,警方對其處以罰款11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