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2-01-13 09:06
本報訊(記者馬駿)瑣碎糾紛險些斷送美好前途,幸好檢察機關積極協調,準大學生才最終得以就讀高校。1月12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今年首場新聞發布會,詳細介紹了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自積極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來取得的良好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打工時因瑣碎糾紛,
即將就讀高校的大學生將同事打成輕傷,險些斷送前途
李某來自農村,家境貧困,母親早年病逝,父親在北京打工。2019年4月,李某在工作中,與同事王某因瑣事發生爭吵,沖動下李某用碗將對方砸傷,致王某輕傷二級。李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悔恨不已。然而,李某一方家庭困難、賠償能力有限,王某一方怒氣未消,堅持要讓李某“受到教訓”,刑事和解工作進入僵局狀態。
如果檢察機關簡單“一訴了之”,李某的人生可能發生重大改變,被害人也得不到賠償,舊的矛盾未解決,還可能引發新的矛盾。念及此,辦案檢察官一邊千方百計做王某思想工作,一邊幾次驅車幾十公里到李某老家,向其家人介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刑事和解等刑事政策。
2019年10月9日,距離起訴期限僅剩兩天時間,在高新區檢察院辦案人反復溝通下,犯罪嫌疑人李某同意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被害人王某也口頭同意接受賠償,雙方約好第二天簽訂調解協議。10月10日上午,在距離起訴期限的最后一天,被害人王某對達成的口頭賠償協議予以反悔,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家人情緒也出現波動,其父親表示李某無罪,不應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在這種情況下,高新區檢察院檢察人員再次從法、理、情等方面,平心靜氣地給雙方反復做工作,檢察人員認真負責的態度打動了雙方當事人,最終在李某所在村的支書、主任及王某哥哥見證下,李某和王某簽署和解協議,李某也在律師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檢察機關給了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一定做一名遵紀守法的人,努力學習,將來更好地服務社會。”李某說。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保定檢察走在最前沿
法律不是冰冷的,是有溫情的,如何讓違法犯罪者在受到懲戒之后感受到法律的溫度,更好地回歸社會,促進社會和諧,是司法機關參與社會治理的重大命題。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盧彥芬在發布會上表示,在嚴重暴力犯罪急劇下降的同時,醉駕、侵犯知識產權、破壞環境資源等新型危害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輕罪案件占比,從54.4%上升至83.2%。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建立,不僅符合我國現階段刑事司法現狀和刑事訴訟制度發展規律,而且通過對自愿、真實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程序上從簡、實體上從寬的處理,更好地實現了司法公正與效率的統一,推進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而我市檢察機關實現了認罪認罰從寬工作從無到有、從有到優的跨越,打造出了保定檢察的優質品牌。
經過努力,全市認罪認罰從寬適用率經歷了20%、60%、80%、90%幾個重要階段,到2021年適用率穩定在85%以上。2021年全市共辦理認罪認罰案件10127件12930人,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和量刑建議采納率分別達到了96.55%和97.29%,各項數據均處于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同時,堅持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堅持證據裁判原則,深刻認識認罪認罰制度可以有效降低證明難度,但絕不能降低證明標準。在穩固85%適用率基礎上,大力提升辦案質效,既不能為追求高適用率,脅迫或誘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也不能對無正當理由,要求一再從輕的犯罪嫌疑人過度遷就,防止量刑失當、放縱犯罪,影響司法權威。積極提升檢察官精準量刑能力水平,積極與同級法院溝通,形成本地區類案量刑標準。
“既要釋法說理,又要敢用、善用不起訴權,通過教育轉化促進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達成刑事和解,有效地化解矛盾,做到案結事了,體現檢察擔當。” 盧彥芬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