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2-04-02 08:49
保定晚報訊(記者耿靜 通訊員高峰)記者昨日從市交警支隊獲悉,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開始實施,各項交管新舉措也已在我市落地。我市市民該如何享受便民新舉措?記者帶你一探究竟。
此次新舉措中,我市將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同時,市車管所已實現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駕駛人考試等信息網上轉遞,為群眾提供駕駛人考試遠程報名、機動車電子化轉籍、二手車異地交易“跨省通辦”,駕駛人考試信息網上轉遞等多項便民舉措,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此外,市車管所與稅務、銀保監部門信息聯網,群眾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時,免予提交車輛購置稅、交強險等證明;與醫療機構信息聯網,申請人在進行駕駛人體檢后,無需在辦理業務時提交紙質身體條件證明。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一證通考”
4月1日起,對戶籍地不是保定轄區,在保定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只需持居民身份證,就可以實現“一證通考”,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相比以往申請人在報名時,需要提交從公安戶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居住證明,減少了前置審批條件,節省了大量時間成本。
業務辦理方式:持居民身份證和駕駛證,到有資質的駕校申請,而屬于初次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資格的申請人,只需持居民身份證前往。
■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復駕駛資格。需要辦理此業務的群眾,只需持身份證和駕駛證,就可以在保定市車輛管理所、各縣(市、區)車輛管理所辦理,無需再返回駕駛證發證地進行考試。而因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超過有效期一年)不滿兩年的,則無需參加理論知識學習即可參加科目一考試。
業務辦理方式:申請人持居民身份證和駕駛證,到保定市車輛管理所、各縣(市、區)車輛管理所申請。
■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
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其他小型汽車(C2→C1),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F→D、E,E→D),只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
業務辦理方式:增駕小型汽車準駕車型的,可以在市各駕校申請;增駕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可以在保定市各縣(市、區)車輛管理所申請。
市民在辦理車駕管業務時,如遇到侵害利益的不法行為,可撥打12123、0312-3012123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