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日報作者:時間:2022-07-15 08:49
保定日報訊(記者梁曉冬)“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審”即將在我市全面展開。日前制發的《保定市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審實施方案》,建立了符合新型職業農民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和評審辦法,旨在培育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高素質農民,激勵各類人才到農村一線干事創業,為推進鄉村振興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方案》明確申報范圍:以農民為職業,具有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農業機械及農技推廣、農村電商、農民專業合作服務等專業技能,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生產經營并達到相當水平的新型職業農民。主要包含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中的骨干人員,以及返鄉入鄉創業的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
新型職業農民系列職稱設初級、中級兩個層級,設置農藝、畜牧、工程三個專業。
《方案》明確申報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農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無生產和質量安全事故,無不良誠信記錄,無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掌握一定的現代農業技術,實踐經驗豐富,推廣、示范、帶動能力強,生產經營或指導服務達到一定的產業規模和經濟效益;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21-60周歲。
同時規定,申報新型職業農民初級職稱的,須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參與本專業技術推廣與普及服務活動不少于30次,能夠傳授一般農業科技知識和技藝,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咨詢服務工作;參與本專業內常規性的新品種、新技術的實驗、示范生產任務,按照相應技術要求正確地實施生產管理;本人所從事的專項生產經營規模大、效果好、有一定帶動作用,近3年年均生產經營收入是農、林、牧、漁業等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2倍以上。
申報新型職業農民中級職稱的,須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滿6年或取得新型職業農民初級職稱滿3年,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掌握1項專業技術的標準和規范,能夠組織農業技術試驗、示范和推廣,開展技術示范指導、培訓輔導,解決技術難題,為農業生產的提質增效做出重要貢獻;能夠獨立解決某些技術問題、采集處理數據、撰寫實驗生產報告,在新品種新技術成功實驗、示范生產中做出主要貢獻;本人所從事的產業經營規模大,技術水平高,帶動作用強,形成規模化專項生產區,近3年年均生產經營收入是農、林、牧、漁業等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倍以上。
《方案》規定:
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取得新型職業農民中、初級職稱后,被企事業單位錄用或招聘的,原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方面專業技術工作的工作年限,在新崗位參加首次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時可累計計算。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的成員取得新型職業農民職稱并長期發揮作用的情況,可作為優先推薦市級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依據;涉農部門各類農業項目要向取得職業農民職稱的農民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逐步形成項目促進職業農民隊伍壯大相互融合的良性發展,取得職業農民職稱的農民領辦的新型經營主體優先享受有關強農惠農政策,獎補政策和農業保險政策;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創辦實體的,在全市創業之星、優秀創業項目、創業創新競賽、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等評選認定中予以傾斜,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獎補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在申領創業擔保貸款中,適當降低擔保門檻;取得職稱的新型職業農民,在人才選拔、政府表彰獎勵、黨員發展、村“兩委”干部選舉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據悉,新型職業農民中級職稱評審采取本人申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村委會、鄉(鎮)黨委政府、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逐級審核推薦的方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