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2-09-08 09:01
保定晚報訊(記者耿靜 通訊員高峰)自“百日行動”開展以來,保定公安交警聯合巡特警,始終堅持酒駕醉駕嚴管嚴查不放松。盡管在如此高壓嚴管的打擊下,仍有個別人心存僥幸、以身試法。9月2日至4日,全市范圍內共查處醉駕122起、酒駕233起。
9月3日晚間,公安交警一大隊在七一路與文博街交叉口附近,開展酒駕醉駕查處行動。23時許,段某某駕駛一輛紅色小型轎車,沿七一路由西向東行駛,行駛至七一路與文博街交叉口西50米處時,被執勤交警查獲。段某某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血液酒精含量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段某某家住清苑區,其與朋友在七一路某飯店吃飯,吃飯時飲用三兩白酒,酒足飯飽后在飯店門口找了代駕,由于擔心代駕費太貴,于是就讓代駕將其送至東二環附近后,就結束代駕行程。隨后,段某某便自行駕車,從保定市蓮池區七一路與東二環交叉口出發,向清苑區行駛,不料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
9月4日晚,公安交警三大隊交警在天威路與西二環交口附近查酒駕,22時5分左右,王某某駕車從天威路西口自西向東行駛,過程中被執勤交警查獲。執勤交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53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王某某當天晚上并未飲酒,但是中午吃飯時飲用了白酒。執勤交警經查詢,王某某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1B2,由于這一頓“中午的酒”,其駕駛證面臨被吊銷的風險,王某某不禁悔不當初。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危害極大,嚴重威脅自身與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駕駛人務必繃緊安全這根弦,安全駕駛,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