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日報作者:時間:2023-06-08 08:25
保定日報訊(記者盧雪竹 通訊員徐新)6月4日,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自然資源督察工作協調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資源保護、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進一步健全自然資源督察工作協調對接機制,積極推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按照《通知》要求,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召集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等15個市直部門為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召開工作協調機制成員會議,傳達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通報自然資源督察發現問題整改進展,共同會商研究督察發現的自然資源領域普遍性、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據了解,各成員單位將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并提供督察所需資料數據,嚴格審查把關,確保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全面;依據部門職能,負責與督察機構做好溝通、協調、解釋和對接工作,完成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交辦的各項任務;針對督察重點和工作內容等方面,舉一反三組織本行業本領域開展自查自糾;按照分工,指導各縣(市、區)對涉地、涉礦、涉林等違法問題的整改,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聯合督導驗收。
《通知》要求,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堅決守牢生態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要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工作任務完成。要加強跟蹤督辦,推進督察事項進度、效果等情況跟蹤問效,落實“四不兩直”要求,切實提高工作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