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日報作者:時間:2023-08-31 16:49
□夏玉芬
法治是一個城市的重要軟實力,保定市把軟實力作為了現代化品質生活之城的重要內容。因此,必須打好法治建設主動仗,不斷增強法治軟實力,提升法治軟環境,使法治更好地展現出城市軟實力的善治效能。
“加法”先行,立“好法”以固本培基保駕護航
立法,作為法治源頭,是一切工作的最有力保障,更是城市軟實力的鮮明見證。因此,首先要做到以良法促善治。
加強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聯系點一頭聯著立法機關,一頭聯著基層群眾,打通立法“全過程人民民主”從理論到實踐的“最后一公里”,為市人大立法提供良好的實踐基礎和民意基礎,確保了立法的精準和可操作性。
及時將實踐中成熟的做法上升到法律。保定市在創新發展、營商環境、古城保護等方面取得的成功做法,急需制定成《保定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保定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法規,以立法鞏固工作成果。
做好先行先試立法。如保定市作為國家職業教育改革試點城市,肩負著為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當好試點先鋒、探索經驗模式的使命。因此,要做好職業教育方面的立法,以發揮法治的引領作用并提供可復制的“保定模式”。
適時對已有的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等進行清理,以保證法律的與時俱進。
“減法”瘦身,打造法治軟環境以提質增效便民利企
打造依法辦事的法治軟環境,實現遇事“找關系”向“講法治”轉變。
做實簡政放權的“減法”。一是清理壓減各類審批許可事項。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減證便民,擴大“證照分離”和“一業一證”改革范圍舉措,等等;二是提升企業開辦、變更、注銷、破產便利度。嚴格落實“清單之外”無審批,確保市場主體“進得來、進得快”。對適用簡易程序注銷的企業,做到即到即辦。簡化破產案件審理機制,以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
打造好親清政商關系。提高工作人員法治素養,營造尊重企業家、善待投資者、保護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誠信政府,約束“新官不理舊賬”、政策“一日游”等逆法治現象。在項目投資、政府采購等重點領域,建立“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對企業因規劃調整和政策變化而造成的損失要給予合理補償,對承諾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領導干部要追責問責。
“乘法”驅動,主動“服好務”以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優質便利的法治化服務,既能讓群眾看得見法治的“力度”,更能感受到法治的“溫度”。
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全面實施“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實現“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推動律師進園區進企業,開展全面“法治體檢”,實現企業從“事后維權”到“事先預防”轉變。全面建成市、區、鎮、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實體、熱線融合發展,為群眾提供觸手可及的法律服務。
創新普法方式。聚焦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和青少年這個“未來多數”,定制“普法菜單”,以提高普法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制作“法律法規碼上通”二維碼,人們通過微信掃一掃便可快速學法。
落實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讓辦事企業和群眾對政務服務質量進行評價監督,以此倒逼各部門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
“除法”減負,權力“進籠子”以約束好監督好權力
刀刃向內,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筑牢法治“籬笆”,遏制權力“越線”。
實施好法律顧問制度。法律顧問常態化列席黨委政府常務會議,充當了黨委政府制定重大決策的法律“智囊團”和“守門員”,能確保重大改革決策的合法合規。
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覆蓋,杜絕任性執法、逐利執法、選擇性執法等問題,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大力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摒除選擇檢查、多重檢查等執法行為。
規范監管關,確保各種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落實好市場監管領域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推進“互聯網+”智慧監管新模式,提高監管的及時性和精準性。推動包容審慎監管,對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多采用說服教育、警示告誡等柔性執法手段。
公正司法。司法機關要及時公開司法依據、結果等。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杜絕“辦一個案件、垮一個企業、跑一批企業家、嚇住更多企業家”的現象發生。
形成監督合力,確保依法用權。繼續發揮好人大、政協、檢察、審計、輿論等監督職能,提高監督實效;紀委監委創新監督方式,拉長監督鏈條。
(作者單位:保定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