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3-12-08 07:36
常見的意外險,通常包括意外身故、意外傷殘和意外醫療這幾種保險責任。消費者在進行理賠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意外身故理賠
被保險人如果不幸因意外導致身故,符合保險理賠出險條件的話,保險金是由保單受益人來領取的。通常,保單受益人分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兩種。
法定受益人:如果保險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分配方式為“由同一順位的繼承人按人數均分”。這種情況發生身故理賠時,需要核實身故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身份,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處理(或做公證委托),涉及人員廣、理賠處理較為復雜。
指定受益人:是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權獲得保險理賠金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個人為受益人(一般配偶、父母、子女等),并在合同中明確各自受益的順位和比例。發生身故理賠時,核實受益人身份后,保險公司就會照合同約定進行給付。
意外傷殘理賠
在意外傷殘中,需要關注的是傷殘評定的標準和評定傷殘的時間點。對于意外傷殘的評定,通常會有等待觀察期。一般來說,發生意外受傷,治療結束的當天就可以去評殘了。但如果事故發生以后180天還沒有結束治療,就需要在第180天進行身體狀況的傷殘評定。
意外醫療理賠
意外醫療主要是用來報銷意外產生的醫療費的,是一種費用補償性質的保險責任。最多也只能報銷發票上的金額,不能多賠。大多數的意外醫療責任對就診醫院的要求是二級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險后請前往合同范圍內的醫院進行治療。不同意外險產品的意外醫療保障范圍各有不同,特別是藥品范圍。如果保單中寫明了醫保外的藥品費用也能保,那么就醫時可以放心用藥。有些意外醫療只保障社保內用藥,社保外藥品不能報銷,這時在用藥時就需要考慮一番了。
保榭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