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4-05-09 08:03
保定晚報訊(記者劉佳 通訊員李國棟)記者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該局日前正式印發《關于建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協同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與管理業務全鏈條協同機制,強化國土變更調查工作質效,確保調查成果真實性和準確性。
《通知》指出,要細化明確自然資源系統內部協作協同和內設機構間統籌銜接、聯合把關,扎實做好聯合舉證核查,壓實縣級變更調查主體責任,強化市級核查力度,不斷夯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作為自然資源管理工作底數、底版和底圖的工作基礎,提升國土空間治理現代化水平,有效支撐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協同機制分縱向和橫向兩個維度,一是市、縣兩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國土變更調查各任務環節的協同;二是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調查監測、耕地保護、執法監察、確權登記、開發利用、用途管制、生態修復、林草濕管理等內設機構在管理工作中涉及地類變化時的協同。
《通知》強調,國土變更調查地類認定規則與用地審批、項目備案等管理信息密切相關,管理信息的缺失將導致地類認定的錯誤。各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深刻理解建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協同機制的重要意義,始終把國土變更調查作為“一把手”工程,切實履行好國土變更調查的主體責任,對成果及時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相關內設機構要密切銜接、通力配合,依照職責共同完成國土變更調查工作,落實好聯合舉證核查職責,共享報備工作信息和進展成效,依據職能職責范圍對相應成果質量負主要責任,對本級調查成果質量承擔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