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5-04-12 09:01
保定晚報訊(記者劉佳 通訊員徐新)守護綠水青山,深挖礦產資源保護潛力。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鼓勵護林員舉報礦產資源違法線索實施獎勵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通過開通點對點舉報渠道,及時發現并嚴厲打擊各類礦產資源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保護水平,筑牢礦產資源監管新防線。
《辦法》明確了舉報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獎勵——凡舉報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經立案查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后,舉報人可獲獎勵5000元;舉報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涉及地下采礦情形或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舉報人可獲獎勵1萬元;舉報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系重大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超過500萬元),舉報人可獲獎勵5萬元。
“舉報和獎勵遵循‘市局受理、聯合核查、市局獎勵、信息保密’原則,實行‘一案一獎’。”市自規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名舉報者應提供舉報聯系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有效聯系方式。舉報人有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弄虛作假騙取獎金等行為,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舉報的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應為發生在保定市行政區域內,違法事實需明確、可查,且未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掌握或已立案調查。
據悉,該《辦法》有效期兩年,將充分激勵我市10655名護林員參與監督,形成群防群治良好氛圍,為維護礦產資源秩序和生態環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