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保定晚報作者:時間:2020-10-13 10:13
本報訊 近日,博野縣法院執行法官想方設法執結了一起拖欠工資案。
據了解,蘇某自2016年至2017年受雇于賈某,隨其從事電力安裝工作,但賈某拖欠蘇某9萬余元工資款遲遲不給。蘇某訴至博野縣法院,判決生效后,賈某仍不履行還款義務,于是,蘇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受理案件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對賈某銀行存款、車輛、不動產等財產進行線上線下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后,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從事特定行業,限制貸款、投資、辦理信用卡,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動車,限制星級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之后,執行法官又多次通過電話、上門等方式與賈某進行聯系,數次前往賈某家中對其家屬釋法明理,明確表示“逃避是沒有用的,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法院有權對其進行拘留,勸說賈某主動配合法院,償還欠款”。同時,執行法官與當地村干部進行溝通做賈某的工作。最終,在法律威懾與執行法官的教導下,賈某通過親友幫助,湊了1萬元先行支付給蘇某,并表示將積極履行剩余款項,案件執結。
蘇某見證了案件的整個執行過程,感受到執行的不易和繁瑣,于9月25日為執行法官送去一面印著“為民解憂,捍衛正義”的錦旗表示感謝。
于圓 張錦楠